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农门团宠小福女余柒柒 > 第二百八十四章 太乖巧
    闻言,余柒柒这才满意的点点头,甚至还抬起手,拍了拍沈秉渊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这才对嘛!还是元元最乖了!”

    秦牧看看余柒柒,再看看沈秉渊,不大的脑袋里,却有着大大的问号。

    哥哥姐姐怎么都奇奇怪怪的样子?

    一会儿笑一会儿不笑的。

    余柒柒和沈秉渊却不管秦牧心中是怎么想的,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。

    沈秉渊直接就了今天的来意,“外面天气特别好,阳光暖暖的,也没有风,娘,可以让牧牧出去在院子里走走。”

    就算是病人,也不能总躺在炕上,闷在屋子里。

    再了,秦牧现在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,脸上的伤,完全好也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。

    已经在屋子里待了好些天的秦牧,在听到沈秉渊的话之后,眼睛都放光了,“我真的可以出去玩儿了吗?”

    秦牧这个年纪,本来就是爱跑爱跳的。

    这么多天,他都乖乖巧巧的待在屋子里,余柒柒还以为他是不喜欢动呢!

    现在看来,不是不喜欢,只是知道大家不会让他出去,所以才没有表现出来。

    这孩子,是怎么养成这个性子的?

    就算知道很大可能,会不让他出去。

    可难道不应该撒娇卖萌争取一下吗?

    就这样乖乖巧巧的,不哭也不闹,更不提这件事儿。

    虽然乖巧很让人喜欢,但是太乖巧了,也难免让人有些心疼。

    各种纷杂的心思,其实也只是在一瞬间。

    余柒柒很快就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,率先和沈秉渊一起下了炕,各自穿上了鞋子,这才一起对秦牧道,“牧牧来,我们帮你穿鞋子。”

    秦牧被救回来的时候,身上穿着的衣服鞋子,都沾染了血迹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衣服就已经给他换了,穿的是沈秉渊时候的衣服。

    沈秉渊也才比秦牧大了两三岁,时候的衣服,秦玉华都放的好好的,现在刚好拿出来,给秦牧穿了。

    就是鞋子这东西,没有办法放。

    不过这几天的功夫,秦玉华给秦牧做了一双新鞋子,余康氏也给秦牧做了一双新鞋子。

    有了这两双鞋子,暂时换着穿,是没问题的。

    当然,不管是衣服还是鞋子,都是简简单单的。

    若舒服保暖,那是肯定没有问题的。

    就是料子不如秦牧之前穿着的名贵,也没有那么好看。

    秦牧对此没有一点意见,总是笑眯眯的,还衣服软软的,鞋子也暖暖的,特别的喜欢。

    余柒柒和沈秉渊帮着秦牧穿好了鞋子,两人各自牵着秦牧的一只手,就拉着秦牧一起出了门。

    东屋里烧着炕,比堂屋要暖和的多。

    所以刚走进堂屋的时候,还是挺冷的。

    但这感觉也只是一瞬而已。

    等从堂屋里出来,外面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,人瞬间就暖和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种暖和,和在少了炕的屋里待着,还是有点区别的。

    就像是沈秉渊的一样,今天外面没有风,天晴的特别好。

    抬头去看,万里无云,天蓝蓝的,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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