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影后娇妻,穿墙来 > 第 998 章 叶昕薇篇(一)
    我是叶家的小公主

    叶家三代单传,最后只剩下我一个女孩子了,没有兄弟姐妹,没有打打闹闹的小时候。

    作为独苗苗,爷爷几乎是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了我面前。

    小时候就是各种各样的学习,钢琴书法国际礼仪……

    只要是需要学的,我通通学了个遍。

    爷爷心疼我,说我一个小孩子家家,学那么多,太累了。

    小孩子应该有小孩子样。

    但是我偏不,我就要学,我似乎天生就是学这些东西的料,学的好学的快,重点是我很喜欢。

    我成了所有人眼中&039;别人家的孩子&039;,成了每家每户教育孩子的好榜样。

    “你看看人家薇薇,学什么都会!”

    “你多学学你薇薇妹妹,那么小就知道用功了!”

    “今天去薇薇家写作业吧,不懂的就虚心学习。”

    就这样,我是被邻里左右夸着长大的。

    我不骄傲也不谦虚,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。

    长大了,人家都说我既漂亮又优秀,哪哪都好。

    成年了,家里就来了很多说媒的人。

    爷爷黑着脸把所有人轰出去。

    天天被人惦记,他心里着实不安。

    于是,他决定等我大学毕业,就再去国外深造,省得那些人惦记。

    我没有意见,毕竟我无欲无求,一心只有学习。

    大学,是个适合学习的好地方。

    图书馆,不行,都是情侣。

    花园,不行,都是在牵手。

    食堂,也不行,都是在互相喂饭。

    我愁了,这个大学竟然没有一个适合我学习的好地方?

    机智的我找到了一间教室,没有小情侣,也没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。

    我很满意,开始认真的学习起来。

    吃完中饭,学习了一会儿,到了午休时间,便打算趴在桌子上小睡一会儿。

    这个教室还真好,有桌子有椅子,还有好多草稿纸方便我写公式做计算。

    睡醒了,手麻了,我抖了一下,面无表情的用左手抬起了我的右手,果然是一点知觉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笔尖轻触纸面的沙沙声,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

    我抬起头,看到了那个白衣少年,他的背很直,白色的寸衫下摆因为他的动作,在椅子旁甩来甩去,让我格外的想要把它塞到他的裤子里去。

    阳光灿烂,透过教室的窗户,洒在地板上,也洒在了他的侧脸上,似乎镀上了一层光,柔柔的。

    我猛的回神,连忙收回视线,抬起手拍了拍自己的脸。

    啪啪啪的响。

    成功引起了那人的注意。

    他看过来,精致的眉眼,沉静如画。

    斜阳下,他突然就看着我笑了。

    “叶家那丫头?”

    我一愣,认识我?

    他见我呆呆的,又笑出了声,潺潺如溪水般的嗓音,竟是又让我的目光停留了少许。

    “睡饱了就走吧,别真学傻了!”

    明明看起来那么优雅的一个人,为什么出口就说我傻呢?

    “我学我的,哪里傻了!”我不满的抗拒他的话。

    他又笑了,嘴角微微勾着,望过去,就能看到他十分好看的侧脸。

    我愈发不满了,看不起爱学习的好孩子啊!

    于是,我认真的学习了起来,全神贯注,丝毫不受外界干扰。

    “你还真能学。”冷不丁的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,着实把我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走吧,带你去吃东西。”他大大方方的说。

    我愣了愣,张口就道:“我又不认识你,凭什么跟你去吃饭?”

    “你不认识我?”他的双眸看了过来,眸子清澈明朗极了。

    “不认识。”

    “我认识你啊,就住我家隔壁那个,叶……什么?”他歪了下脑袋,似乎在思考。

    我低下头,看到了他修长的还沾着点未洗净颜料的手指,小声回答道:“叶昕薇。”

    “对,叶昕薇!走吧,小薇薇我带你去吃饭。”他乐了。

    没想到这个丫头那么好套路,名字随便就说出口了。

    我固执的觉得自己不认识他,不肯走。

    最后却跟着他坐在了一个小面摊旁,低头默默的吃面条。

    后来我自己反思了一下跟着来的原因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他的笑,可能是因为他的手,也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打扰到我学习。

    毕竟我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。

    墨深怀,那天晚上,这个名字悄无声息的落进了我的心里。

    我依旧去那里学习,有时候学着学着会走神,因为他画的画实在是太好看了。

    虽然我没有多少艺术细胞,但是我却觉得这些画仿佛能说话般,很生动。

    他有时候心情会很好,有时候心情会很差,前后两者的原因皆是因为画。

    有无灵感所造成。

    他是妥妥的画痴,沉迷画画无法自拔。

    比我热爱学习的程度要可怕的多。

    好多次,都是我提醒他要去吃饭了。

    我们两个似乎都默认了这种相处关系,不打扰,也不太陌生。

    每到情之所至之处,他便会迫不及待的拉着我过去,然后给我讲画。

    我也不甘落后,他讲完我就要拖着他,给他讲管理学,讲经济学。

    好吧,算得上互相残杀。

    毕竟我们彼此都听不懂,却又不得不继续听。

    想想,还挺搞笑的。

    他比我大,其实就大两岁。

    总是喊我小薇薇,故意调侃打趣我。

    我气,但是没办法,谁让我真的比他小,而且急了,他还威胁我说,小时候哄过我睡觉。

    两年,我们就这么毫无顾忌毫无想法的相处了两年。

    但是只有我知道,我对他有想法了,想得要死的那种。

    恨不得搂着他的脖子,然后凶巴巴的来一句,“做我男朋友,不然就撕了你的画!”

    但是我不敢啊,一向勇敢无畏的叶家大小姐,退缩了。

    我害怕说了,连朋友都没得做。

    因为他看起来,真的是一点都不喜欢我,他心里只有画。

    画!画!画!

    真想全撕了。

    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胆小起来。

    不再大大咧咧的跟他开玩笑,也不再毫无顾忌的去跟他吃饭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,需要一个了结。

    同是一个夕阳西下的午后,我午睡醒了,认真的看着他修长的手指道:“我有男朋友了。”